各縣(區)人民政府(管委會),市府直屬各單位:
經市人民政府同意,現將《河源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暫行管理辦法》印發給你們,請認真組織實施,實施中遇到的問題,請徑向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反映。
河源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
2020年3月1日